一、总则:
为鼓励我院教职员工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与关爱学院等方面努力工作,奖励先进,促进学院各方面工作不断发展,每年度特开展心理学院教职工十佳(简称“心理十佳”)评选活动。
二、参评对象:
心理学院全体正编和非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三、名额与分配:
每年度评出10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与关爱学院每领域各3名,第10个名额根据学院当年这三个领域的情况和被推荐人情况确定放在哪个领域。原则上连续两年里第10个名额不落在相同的领域。
社会服务与关爱学院领域名额党政班子成员(党政正副职)两年内不得多于1人。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包括推荐和评审两个环节。
2、推荐包括自荐、所在系所推荐、学院主管领域领导推荐三种形式。被推荐人参照学校和学院相关领域业绩评定方案或方法,填写和提交评奖材料(表格另定,主要包括简单介绍和成果或业绩目录)
3、评审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党政联席会议根据推荐人材料,参照学校和学院相关领域业绩评定方案或方法,从成果或业绩工作量和水平或影响等方面综合考虑,讨论和票决获奖名单。
五、奖励
获奖每人每次获奖励金2000元(税前),并颁发奖励证书。
六、附则
本办法由心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解释。评选由2012年度开始执行。
心理学院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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