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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方案和名单

2013-03-01 22:0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为做好2013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工作,谨按学校有关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2013年2月21日8:30—11:30;

学院报到:2013年2月21日8:30—11:30;

专业复试:2013年2月21日下午:

1.笔试:13:30—15:30

2.面试:15:40—18:00

二、复试地点

资格审查:石牌校区研究生院楼303会议室;要求考生带招生简章中所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同时现金缴纳复试费110元,并领取收据。

报到:资格审查后,请考生(含特岗教师)带缴费收据、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各种教学科研业绩成果或奖项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心理学院106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时请递交教学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所有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回考生本人。

专业复试:2月21日下午到心理学院进行专业课笔试和政治、综合素质的考核以及专业面试。

三、复试原则

1. 复试分数线: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100,英语50,联考总分181,所有考生均须同时达到单科和总分线方能参加复试。

2.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如下: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22名+3名特岗教师(具体名单见附表)

3. 所有上线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复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 考生总成绩=联考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40%,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特岗教师按复试总成绩(不含专业基础课)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参考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方案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教育心理学。参考书目:《教育心理学》(莫雷主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

①政治理论素养:由复试组专家向考生提出有关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要求考生阐述自己的观点。该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分数不纳入复试总分;不合格不予录取。

②专业面试,100分。其中:教学、科研业绩评定,20分,由复试组专家审查考生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或奖项等进行综合评定,请考生准备好相关原件以备查验;个人研究计划陈述,40分;专业知识和实践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40分。

                                                

心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附:心理学院复试名单

教育硕士名单:

高  雅   邓玉昆   黎洁丽    罗 韵   张锦伟   吴青云   向  珒   李  娴    罗东波   陈瑞蔼   廖业绩   沈文娜   张秋君   景红玥   张俊仪   程茵茵   罗静波     李  民   吴  丹    刘伟榕    黎夏瑜   陈  婕

特岗教师复试名单:

韩会英  陈卓  何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