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破格录取港澳台在职兼读制研究生情况的公示
兹有2013年澳门地区报考我院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考生梅育芬,准考证号为M201310574034。其初试外语成绩达不到学校的分数线要求,但经该生申请,并经请示研究生院,学院破格允许该生参加了复试;在复试中,该考生表现出了较好的专业素养。心理学科组经研究,并请示研究生院,拟同意破格录取梅育芬考生为我院应用心理学专业2013级在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
以上情况,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映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黄学超,联系电话:85216483。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