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科创建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1985年12月经原广东省高教局批准成立心理学系,1999年12月心理学系与学校原教育学系、教育科学研究所等合并组建了教育科学学院,2012年7月心理学科从原教育科学学院独立出来,成立了心理学院。学院师资科研力量雄厚,现有教授24人,副教授2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4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得者3人,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4人。
心理学科在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一系列的佳绩:1986年教育心理学首批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2001年获批心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心理应用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部共建),2002年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获批国家重点学科,2003年心理学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06年心理学科获批广东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008年获批“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2009年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实验中心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国心理学界第一个),2010年心理健康与认知科学实验室获批“广东省重点实验室”,2012年心理学一级学科获批广东省第一层次建设攀峰重点学科。此外, “广东省突发事件心理援助应急技术研究中心”、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广东省心理学会”也均挂靠于我校心理学院。在2009年、2011年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科连续两届均排全国第三名(两届的第一、第二名均分别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
学院现有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将近400人,港澳台在职兼读制研究生200多人,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150多人。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需要,为有志进修研究生课程的各界人士提供在职学习的机会,经广东省教育厅学位办批准,我院2013年决定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内开办应用心理学专业(心理咨询与辅导方向及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与开班时间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于2011年3月底之前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学习时间:2013年11月至2015年10月。
二、招生专业课程设置:详见附件。
三、学习方式、授课安排和考核
1、免试入学,双休日上课或定期集中面授,原则上每学期安排两至三门课程的学习。
2、每门课程结束时集中考试、考核。
四、学费
每年收费8000元。
五、结业
凡按时完成所有课程进修学习,各科成绩合格,发给由华南师范大学印制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员如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和广东省学位办(粤学位办[2011]5号)等相关文件办理。
五、结业
凡按时完成所有课程进修学习,各科成绩合格,发给由华南师大印制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学员如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和广东省学位办(粤学位办[2011]5号)等相关文件办理。
六、报名
1、报名者请上网报名,并用A4纸下载报名表连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和写好的本人回邮信封(1个),于2013年6月至 9月底期间寄我校研究生处学位办。
2、网址:http://202.116.42.209/hnyjs/work/jxb/jxb_index.jsp
3、网上查询所报专业开班与否与上课时间:2013年10月20-30日进入专业学位培养科“最新动态”栏目里查询。
4、邮址: 广州市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办 邮编:510631
5、如需电话咨询:请拨85211118(学校学位办),020-85216483(心理学院研工办);也欢迎现场咨询: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学位办,或心理学院106研工办。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O一三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一: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与辅导方向)课程设置
类 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
必
修
课 |
英语 |
4 |
|
政治 |
3 |
||
心理学基本原理 |
4 |
||
高级心理统计与测量 |
4 |
||
高级心理学研究方法与实验设计 |
4 |
||
人格与社会心理学 |
4 |
||
选
修
课 |
团体心理辅导原理与方法 |
3 |
|
变态心理与诊断 |
3 |
||
心理咨询 |
3 |
||
婚姻家庭治疗 |
3 |
||
精神分析与心理治疗 |
3 |
||
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 |
3 |
附件二:应用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方向)课程设置
类 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 分 |
|
必
修
课 |
英语 |
4 |
|
政治 |
3 |
||
心理学基本原理 |
4 |
||
高级心理统计与测量 |
4 |
||
高级心理学研究方法与实验设计 |
4 |
||
人格与社会心理学 |
4 |
||
选
修
课 |
团体心理辅导原理与方法 |
3 |
|
心理咨询 |
3 |
||
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
3 |
||
企业EAP研究 |
3 |
||
薪酬与绩效管理 |
3 |
||
人才测评原理与技术 |
3 |
附件三: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须知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性质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规范的名称,是作为在职人员进修、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于2011年3月底之前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学习年限与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为二年。免试入学。学习以自学为主,双休日上课和定期集中面授。
四、课程设置
根据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设置10门课
程。其中英语(英语专业开日、法、德等第二外语)、政治2门基础公共课和10门专
业学位课程。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开卷方式。每门课程结束时集中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须重修。
六、报名时间、报名手续和上课地点
报名时间:每年的6月至9月30日(邮戳为准)
报名手续:以当年的招生简章为准
上课地点:广州市石牌校区
七、学员在取得“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后,如有申请硕士学位的要求,一
律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学位[1998]54号文)和广东省学位办(粤学位办[2011]5号)等相关文件办理。现将有关条款摘要告知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
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申请人从入学之日起至六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
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即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课程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
考试),且成绩合格。六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如:2013年报读的,须在2014、2015、2016、2017、2018、2019等六年内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取得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后,须在2019年10月底前提出学位申请。
(三)申请人从入学之日起至六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刊物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八、有关申请学位的具体程序,请到我处学位办网站“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专区”查看。
网址: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xwb.jsp
九、其他有关事项
● 从2011年开始,凡符合条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的学员须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录入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与时间将于12月公布,届时请上网查看相关通知。
● 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时间在每年的三月份,届时请留意广东省学位办网站通知。
●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大纲和指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指南》。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 定于11月份开班。学费于开班时缴交。
● 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需双休日上课,原则上只招收广州市及附近地区的学员。
● 成绩查询网址:http://202.116.42.209/hnyjs/work/jxb/jxb_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