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心理教育)相关毕业生:
于2013年4月报送并认定的教师资格证已领回我院,请有关学生于2013年7月9—12日(上午8:30—11:4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到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一楼101室领取。
补领时间是7月31日和8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地点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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