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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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2013-07-17 22:21: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二一三年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是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1999年批准成立,自2000年 开始招生的二级学院。本学院以崭新的办学模式举办自学考试高等教育,通过全日制组班教学和实施素质教育,强化自学考试功能,提高自学考试质量和考生毕业 率,更好地为建设广东教育强省和实现广东高等教育大众化服务;同时,探索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开放型教育,尝试高等教育“宽进严出”的新路子,促进高等教育改 革和发展。现开放学院共有在校生2161人,办学十三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各行各业的人才。2004年和2006年,我校被评为全国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2007年和2011年我校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今年计划招生2160名,其中:专科起点本科10个专业,招生660名;高中起点专科20个专业,招生1500名。本学院的办学具有路子新、机制活、政策优、质量好的特点,是有志深造者的理想选择。

一、   心理学院的专业(A06心理健康教育)

 培养层次 专业名称  学习年限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教学单位 授课及住宿地点 
 高中起点专科 A06心理健康教育  二年  40  6650  心理学院  石牌校区 

二、招生对象

高中起点专科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是具有同等学历者)。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网上预报名时间:71起(额满即止)考生通过互联网进行预报名,登录网址:http://cce.scnu.edu.cn 了解报读须知,自行录入本人基本信息。 

2、正式报名时间:72起接受报名,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周六、日照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105

联系电话:02085215519   8521303   85216967

Email:hsjj02@scnu.edu.com     网址:http://cce.scnu.edu.cn

  4、报名办法:持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及复印件(交复印件)到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105室报名

四、注册 和开学日期

    914凭报名时领取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来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五、毕业及待遇 
     学生学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者,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华南师范大学副署盖章的专科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可享受普通全日制教育同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同时,可由华南师范大学 开放学院发给写实性结业证书或学习证明书。学生毕业(结业)后自行择业,开放学院可发给就业推荐书。 
    六、住宿地点 
     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住宿,统一办理学生证后,自行在校内食堂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