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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自考专业2013年招生简章

2013-07-17 00:08: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心理学院自考专业二O一三年招生简章

心理学院目前拥有两个高等自学考试专业,分别是“心理健康教育(专科)”和“心理健康教育(独立本科)”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养系统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分析解决大、中、小学生与其他个体、群体实际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能胜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门人才。

一、自学考试的特点

1、在整个学习过程中采用的是宽进严出的方式,没有入门考试;

2、自学考试没有名额限制,凡中国公民,只要有能力,均可参加;

3、自学考试以个人自学为主,社会助学为辅;国家考试;且考试费用低,考试灵活,考生自主性强。

二、自学考试的学习形式

    1、可作为社会生进行学习考试

    考生只需要支付报考费即可;每年的4月和10月,考生可以通过当地自考网或广东考试服务网(http://www.5184.com/)自行查询考试安排。每次可安排1—4科的考试。每年的1月和7月,考生可以通过当地自考网或广东考试服务网(http://www.5184.com/)自行查询考试安排。每次可安排1—2科公共课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为止。论文及实践课由主考院校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根据省自考办的文件精神负责考核。
     2、可参加独立办班点的学习考试

    每年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有考前辅导,考试统一安排;每年1、4、7、10月,均可参加1—4科的考试;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为止。论文及实践课由主考院校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根据省自考办的文件精神负责考核。广州市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的独立办班点

    ①广州职能自学考试辅导学校020-85260776

    ②广州通用自学考试辅导学校(www.ctigz.com )87749958

     东莞南城高地培训学校http://www.dgpx88.com/edu/index.asp 0769-22021666-723
     3、可参加华南师范大学开放学院的学习考试

考生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教学单位由心理学院进行,学生可较细统地学习每一科的内容,每年1、4、7、10月,均可参加1—4科的考试;开放学院会统一按排考生的学习、考试、生活等。学期为二年。招生地址及电话: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105室

    联系电话:020-85215519   8521303   85216967
     E-mail:hsjj02@scnu.edu.com
     网址:http://cce.s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