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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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党委组织师生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11-24 16:38: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20141120日下午,心理学院党委组织师生党员在学院301会议室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心理学院党委刘科荣书记、张奕华副书记,教工、学生党支部支委,部分党员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座谈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刘科荣主持。

首先,刘科荣书记表明发展党员要把好质量关。发展党员是组织生活的重要工作之一,各支委要承担起发展党员的使命感、责任感;要树立标准意识、诚信意识、纪律意识;要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随后,刘科荣书记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带领支委和党员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在学习过程中,刘书记重点讲述了本次细则与以往条例的不同之处;特别强调在发展党员时要严把“政治标准”关,要求入党动机端正,无宗教信仰,无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各支部要把本次关于发展党员细则的内容通过网站、组织生活等多种形式传达到每一个党员。

最后,张奕华副书记做总结发言,她再次强调了“政治标准”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重要性,并要求各支委做好带头作用,认真消化学习新的党员发展细则,在11月至12月期间,各党支部要继续组织有关“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活动。

 

通讯员:马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