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学院201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现对我院2013年立项的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心理学院201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项目(附件1)
二、验收方式
我院研工办将对有关项目的结题验收表(附件2)和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我院规定规定、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三、有关要求
1、由毕业班学生负责的、无法如期结题的项目,应向我办提交书面延期申请(附件3),说明原因并将项目转至非毕业班学生负责,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按照我院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非毕业班同学负责的项目,如未达到结题要求,无需填写总结报告和延期申请,也视为自动延期。
2、材料要求:将结题验收总结报告(或延期申请)的书面材料一式1份、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和获奖等)复印件一份(必须与原件相符)报送学院研工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30461960@qq.com,文件名以“年级-专业-姓名-结题”命名。
四、请2015年立项的研究生在2015年5月11日中午12:00前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送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学兼-张可,电话:020-85212295。
心理学院研工办
2015年4月28日
附件1:2013年立项项目/upload/201504/29/201504291522542836.xls
附件2、附件3:结题申请表及延期申请表/upload/201504/29/20150429152404390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