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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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冬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5-09-16 17:42:4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做好2015年冬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校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冬季博、硕士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我院今年夏季硕、博士答辩工作将于十一月份进行,请计划参加今年冬季答辩的同学做好以下工作:

1、欠费的同学请在9月份之内结清费用

2、全日制及港澳台学生请在2015920号前上网查询自己的课程成绩(硕士:2门公共课+4门专业必修课+4门专业选修课;博士2门公共课+3门专业课),未按培养计划修够学分者不给予申请答辩;如发现有缺漏,请及时与心理学院研究生办105室陈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6483。请全日制各班班长统计好本班申请答辩同学的名单,并于920日前发至以下邮箱:623289845@qq.com研究生课程班和高师班学生可以单独致电研工办报名;港澳台学生由学习中心负责人统一组织报名。

3、学位论文封面由各班长在925日后到心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领取(除全日制学生外,其他类型学生均可个人单独领取);送审用的论文定稿请在108号前(博士一式三份,硕士一式两份,每份论文都都要附上匿名评阅书,评阅书请到学位办的网站下载http://yjsy.scnu.edu.cn/hnyjs/newcms/xwgz_second_new.jsp?type_id=9918)交至心理学院10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4、博士生需在923日前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博士学位申请审核表打印版及电子版,打印版请送至心理学院105研工办,电子版请发至以下邮箱:623289845@qq.com

5、学位论文格式请参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上关于论文的撰写要求(http://yjsy.scnu.edu.cn/hnyjs/work/firstpage/news_showDetail.jsp?index=868)。本次论文采取匿名评审,请不要在论文封面及内容、致谢等地出现本人名字及导师名字;论文送交研工办前请导师在论文封面用铅笔写上“同意送审”并亲笔签名,并另附一张A4纸,注明:姓名、专业、年级、导师姓名、联系电话、论文题目等信息。

学位论文提交请准时,逾期不交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学位答辩。预计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将于201510月下旬左右(博士学位论文在11月上旬左右)反馈给各位同学,送审合格者请根据评阅老师的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送审不合格者将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其它后续工作请留意各组答辩秘书的具体通知。

如需咨询,请与我办联系,联系人:陈泽虹,联系电话:020-85216483.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工办

二○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附: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冬季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详细规定

来源:http://yjsy.scnu.edu.cn/hnyjs/work/firstpage/news_showDetail.jsp?index=26929)

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专业指导组及有关博、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15年冬季博、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遵照《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修订)》(华师[2014]80号文)及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修订)》和所有的学位申请材料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工作栏“规章制度”和“资料下载”下载。请务必查看,并遵照执行。

二、根据学校2009[146]号文的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答辩工作,各学院在向学位办提交学位申请人员名单时,须认真审查学位申请人员的缴费情况。

三、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指定专人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资格(包括学习期限、学位课程、科研成果等),学位申请期限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期限暂行规定》(华师[2008]47号),符合学位申请要求,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者才可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办

 鉴于各学院已建立起完善的学位论文送审制度,为更有效做好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此次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由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位办提供的有关送审信息及学科特点安排实施。

请各分委员会严抓硕士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针对其论文选题、论文题目的表述、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认真审议,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四、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统一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华师党委[2014]4号)要求实施操作,按要求进行定密、定级,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方可按有关程序进行论文送审、评阅及答辩。

五、各专业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各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在本通知基础上制定有关细则,及早向有关单位及申请者公布。

六、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按《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科研成果要求的规定(修订)》执行,该文件已在校学位办网页“相关管理条例”处公布,请各学位申请者及时查阅。

七、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新启用的学位信息申报系统要求,答辩通过人员登陆校学位办网页填报个人学位申请信息,填报时需同时上传个人免冠蓝底彩色2寸相片电子版,相片大小不得超过10k,具体要求申报系统会有提示。请学院通知申请人员及早做好准备。

八、提前毕业的学生(含实行完全学分制学生)申请学位,其学位数据需要由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并单独从系统中选取。由此,请需要确认的学院在920日前向研究生处培养科、师培中心上交相关材料并申请审核。

九、答辩后的学位论文定稿除按要求提交校学位办外(纸版及PDF电子版,具体要求见学位申请材料),还需提交给校图书馆,具体提交要求请到如下网站查看:http://202.116.41.252/lunwen/xueweilunwen.htm。查看后如仍有问题,可向校图书馆咨询,咨询电话:020-85214418-876 联系人:林老师。

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将用于学校图书档案建设,提交给学位办的论文将由校学位办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文件要求提交给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官方指定学位情报信息采集机构,两方面的论文用途完全不一,没有关联。有关图书馆论文提交事宜,请联系图书馆查问。

十、在职专业学位(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申请工作,申请材料下载、答辩时间安排、论文封面和申请材料上交时间等调整为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一致,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时间。

十一、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位申请相关通知的传达、发布工作。由于学位申请人员较多,请各位老师、同学严格按照学位办《2015年冬季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安排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希各周知。

                                                  校学位办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