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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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徽设计大赛的通知

2015-10-14 20:43:0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适逢心理学院建院3周年和心理系建系30周年,为塑造良好的学院形象,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凝聚师生及校友力量,更好地展现我院的精神风貌,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我们将举办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徽设计大赛。

一、参赛对象

华南师范大学全体在校师生和校友,尤其欢迎华南师大心理学院在校师生和校友赐稿

二、设计内容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院徽

三、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院徽设计应突出心理学院的特色及学院文化。

2.设计应为原创作品,仅用于应征本次活动,创意独特、主题鲜明,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富有思想性、艺术性,有直观的整体美感和强烈的感染力,文化感与时代感兼容,易懂、易记、易识别。

3.设计构思要有较深的内涵和延展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会务用品、场地设备、服装等多种载体环境)。

4.设计应注明LOGO比例图、标准色(主色标、辅助色标)和LOGO原尺寸坐标图、矢量图。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10月30日止。10月下旬在心院团委公众号公布入围作品,并进行网络投票。11月,公布最终获奖作品。

五、作品提交

1.作品以电子稿的方式提交,设计作品电子稿发送至460590758@qq.com,以“年级班级+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命名(若为手绘作品请提交扫描版)

2.先发短信“年级班级+姓名”至15521383974报名参赛,作品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

3.每件设计作品电子稿包含三个部分、设计效果图、设计说明和原始设计图。设计效果图格式采用RGB模式的JPEG或PDF,分辨率 300dpi,大小不超过3M。设计说明为500字以内的LOGO创意说明(含投稿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信息)。原始设计图为AI或CDR矢量格式,需配有标准色彩,如用到特殊字体,务必附上字体文件。

4.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稿,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5.每位投稿人可提交1—3件作品。

六、奖项设置

1. 此次比赛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 获奖者将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具体奖励如下:

   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七、其他事项

1.作品一经采用,版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

2.设计作品作者应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主办方对本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1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