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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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心理学院招聘启事

2015-10-21 15:04:2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实现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研究型师范大学建设目标,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师资博士后。师资博士后的招收和管理遵照《华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一、   招聘学科

学校每年招收师资博士后50名左右。学校现有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生物学、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经济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哲学、地理学、中国史、世界史、生态学、化学、应用经济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合作导师简介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之家网站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栏目。

 

二、应聘条件

1、在海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

2、在SCI/SSCI等国际高水平英文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3、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并取得优秀成果,经通讯评议,科研成果在同领域同龄人中处于先进水平,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者;

4、自然科学类学科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作风正派;

6、本校毕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能作为本校师资博士后培养。

 

三、岗位待遇

1、薪酬待遇。师资博士后的薪酬由国家、广东省博士后专项经费和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等共同承担。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实行年薪制,学校每年给予税前年薪20万元(含国家、广东省博士后专项经费),其中基本年薪16万元,绩效年薪4万元,共安排2年。基本年薪分摊到12个月逐月发放,绩效年薪视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结果发放。

2、社保待遇。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住房待遇。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租住博士后公寓,出站或退站时须退还学校。

4、子女入学待遇。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子女可按有关规定入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四、应聘材料

填写并提交《华南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同时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申请表下载地址: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之家网站主页:http://pd.scnu.edu.cn/)

 

五、师资博士后的出站考核和后续管理

1、出站考核的最低任务要求。年均承担教学任务80学时左右;年均作公开学术报告2场;自然科学类学科发表2篇SCI论文、SSCI论文或T级学术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发表1篇T级加1篇A级学术论文(已录用的需提供期刊用稿证明);同时主持1项省部级(含)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注:上述科研业绩均需以师资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项目主持人、以华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科研业绩评价参照现行的华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评价方案执行。)

2、出站考核通过者的后续管理。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通过且符合学校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者,须与学校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可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具体聘用方式和聘用期限根据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确定。聘用期满后,视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和聘期考核结果确定续聘事宜,聘期内没有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予续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0-85216510

Emailzln201206@163.com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邮编:5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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