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心理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通知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我办决定开展2016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心理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项目(附件1);
2.心理学院2013-2014学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验收方式
我院研工办将对有关项目的结题验收表(附件2)和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三、有关要求
1.由毕业班学生负责的、无法如期结题的项目,应向我办提交书面延期申请(附件3),说明原因并将项目转至非毕业班学生负责,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非毕业班同学负责的项目,如未达到结题要求,无需填写总结报告和延期申请,可视为自动延期。
2.材料递交:结题验收总结报告(或延期申请)的书面材料一式1份、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和获奖等)复印件一份(必须与原件相符)。请于2016年5月5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上材料交至学院研工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ty123sunny@163.com,文件名以“年级-专业-姓名-结题”命名。联系人:赵天阳,15626292196。
心理学院研工办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心理学院2014-2015学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