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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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华南师范大学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班开班通知

2016-10-19 16:20:2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省      单位      同志:

您好!经所在单位推荐和教育部 财政部审批,您被选送参加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华南师范大学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班学习,谨向您致以衷心的祝贺,并表示热烈的欢迎!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12月4日(周日)下午14:30—18:00

2.集中学习时间:12月5日(周一)—12月14日(周三)

(12月5日上午开班典礼后正式上课,12月14日上午举行结业典礼)

二、地点安排

1.报到及住宿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

石牌校区继续教育住宿部;

2.上课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3.主要交通枢纽至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继续教育住宿部的交通方式及地图:详见附件1、2、3。

三、报到材料

1.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开班通知报到;

2.报到时需提交一份教师心理辅导书面案例供学习交流和研讨;

3.近期大1寸彩色照片1张;

4.学员档案一份(见附件4)在11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psypxb@163.com,并请按“国培计划—骨干班主任心理培训班—学员姓名—学校名称”方式命名。

四、费用说明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参训学员的培训费、住宿费、资料费、伙食补贴由教育部专项经费支付,往返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五、温馨提示

    1.培训期间因我校培训任务繁重,住宿紧张,请学员不要提前报到或推迟返程。如确实需要提前报到或推迟返程,请学员在报到前10天以电话的方式提前告知我校,以便我们协助联系。12月4日晚至12月13日晚所产生的住宿费用由教育部 财政部专项经费统一支付。12月4日前和12月14日当日起所产生的住宿费用,由学员自行回原单位报销。

2.因故不能报到(或推迟报到)者,须在开班前10天来电说明情况,并由学校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报省教育厅、国培项目办批准即时更换人员,调换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教育厅书面同意函;无故逾期两天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训权利。

六、通讯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可老师、叶苑秀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0158、85210369

邮  箱:psypxb@163.com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心理学院101办公室

邮  编: 510631  

 

附件:1.广州市主要交通枢纽至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交通方式

2.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平面图

3.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继续教育住宿部导航图

      4. 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华南师范大学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班学员档案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国培计划开班通知.pdf

 

附件1 广州主要交通枢纽至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交通方式.doc

附件2、附件3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平面图及继续教育住宿部导航图.doc

附件4 2016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华南师范大学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班学员档案.doc

附件5 学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