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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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党委开展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培训

2018-12-13 15:54:0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支委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心理学院党委开展支部书记、支委系列培训,为提升培训质量,学院党委还专门印制了培训资料汇编,内容包括党支部工作条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学校印发的系列相关文件。12月11日,心理学院党委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专题培训。培训由学院党委刘科荣书记主讲,学院党委委员、各师生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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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科荣首先对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进行了解读,要求各支部要将学习贯彻《条例》提升为思想行动自觉。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到加强高校党支部建设是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是检验高校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刘科荣还指出,各支部要强化新时代高校党支部的政治功能,提升新时代高校党支部组织力,加强新时代高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新时代高校党支部建设质量。

 随后,刘科荣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分别从党支部的功能定位、党支部职责、党支部工作原则、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以及党支部的领导和保障等方面,共同学习了《条例》内容。并结合学院发展实际,要求各支部要将《条例》学深学透并贯彻运用于实践,切实加强和规范我院党支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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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刘科荣对近期的主要党建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强调支部书记支委要加强学习,按要求参加学校学院的培训,统筹安排党员发展与党员统计、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等工作。

本次专题培训使各支部明确了新时代高校党支部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有利于统一思想,全面提高新时代我院党支部建设质量,为学院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撰稿人:孙广宇

审核人:刘科荣、叶苑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