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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

2019-05-28 09:52:24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因工作需要,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1. 工勤岗位:专业不限。

2. 文秘岗位:专业不限,心理学专业优先。

二、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

3.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勤岗根据工作内容,招收男性;文秘岗性别不限。

5.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工作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

四、待遇和管理

1. 薪酬待遇按《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 日常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9日

2. 应聘材料

①填报《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

③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身份证扫描件;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⑥报名表或简历提及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3.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六、招聘流程

1. 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通过评选人员即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及相关事宜将逐个电话通知.

2. 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按满分100分计算,80分为良好,成绩不达良好不予聘用。

在面试成绩良好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选录拟聘人员,本次选录2人,额满即止。若选录后,出现拟聘人员放弃,可在成绩良好的人员中递补。

3. 体检

应聘者通过面试后,需体检或提供当年或前一年的体检证明。

4. 入职。

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靖

    联系电话:020-85216771

联系邮箱:872149023@qq.com;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1).doc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