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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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心理学院优秀校友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9-12-09 09:33:32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亲爱的校友:

为加快一流学科建设,更好地树立先进典型、展现办学成就、丰富校园文化,激励广大师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充分展示我院优秀校友在各领域的突出成就、先进事迹,加强校友与学院的联系。经研究,决定开展征集优秀校友信息及先进事迹材料,并将汇编成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的历届优秀校友,主要包括:

1.      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且成就突出者;

2.      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小学特级教师职称者;

3.      社会各界精英(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经营者,或自主创新创业有杰出成就的校友);

4.      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其他类似荣誉称号);

5.      在其他领域做出重要贡献或从事各类社会工作有优秀表现,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堪称表率的;

6.      在国外留学且有杰出成就者;

7.      曾被市(地)级以上报刊、杂志、电视台作过专题报道者;

8.      在边远支教、扶困济贫等公益事业中表现突出者;

9.      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

二、征集内容

1.      由本人或推荐单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校友先进事迹登记表》(附件1),先进事迹材料从学习工作经历、表彰荣誉、主要事迹等方面叙述,力求思路清晰,典型真实,语言简练,涉及到数字的要准确、具体。

2.      优秀校友本人电子版工作照或生活照1-3张(照片要求:图像清晰,不小于1MJPG格式)。

3.      若有优秀校友本人参加省内外、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活动(包括公益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评比活动等)的材料及各类聘书、奖状、代表证、声像资料等请一并提交。

三、征集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校友、在校师生、离退休职工和社会各界直接向学院推荐或自荐,请于20191230日前将《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校友先进事迹登记表》电子版、个人工作照或生活照及相关资料发至心理学院谢诗思老师处,邮箱:975539350@qq.com,咨询电话:020-85213856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校友先进事迹登记表》


文件下载: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校友先进事迹登记表.doc


 

 

 

                  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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