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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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博士第二党支部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2021-10-26 09:08: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党员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赖恺瀛等3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2021年11月1 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申请入党

时间

确定为积极

分子时间

1

赖恺瀛

1994.10

硕士

2021.06.18

2021.10.19

2

吴航

1996.05

硕士

2021.09.12

2021.10.19

3

谢慕思

1995.10

本科

2021.09.12

2021.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