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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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党支部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2021-10-28 09:10:2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党员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张旭亮等12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1年 10月28 日-2021年11 月3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8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申请入党

时间

确定为积极

分子时间

1

张旭亮

1998.10.22

研究生

班级团支书

2021.09.17

2021.10.26

2

张珺

1999.5.4

研究生

班级宣传委员

2021.09.18

2021.10.26

3

林炜豪

1999.4.8

研究生

班级学委

2021.09.17

2021.10.26

4

王格修

2000.11.21

研究生


2021.09.18

2021.10.26

5

张振

1998.6.13

研究生


2021.05.09

2021.10.26

6

何琼花

2000.0707

研究生


2021.09.17

2021.10.26

7

周力伟

1997.1.12

研究生


2021.05.09

2021.10.26

8

梁骥业

1997.5.14

研究生


2021.09.17

2021.10.26

9

刘杨

1999.2.1

研究生


2021.09.18

2021.10.26

10

陈宇涵

1998.7.8

研究生


2021.09.17

2021.10.26

11

欧雯菲

1996.11.22

研究生

班级团支书

2021.05.09

2021.10.26

12

黄思娟

1998.5.17

研究生


2021.09.18

2021.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