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会 » 党建工作 »

党建工作

博士第一党支部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2021-10-30 11:5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党员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王柯、刘悦瑶、郝超、李亮4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1年 10月29日-2021年11月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30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申请入党

时间

确定为积极

分子时间

1

王珂

1996.01

硕士研究生

2021.10.20

2021.10.29

2

刘悦瑶

1995.06

硕士研究生

2021.05.25

2021.10.16

3

郝超

1995.08

硕士研究生

2021.05.21

2021.10.16

4

李亮

1993.10

硕士研究生

2021.09.17

202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