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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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党支部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2022-05-06 09:13: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党员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黄嘉敏等3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12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6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申请入党

时间

确定为积极

分子时间

1

黄嘉敏

1996.12

本科

2022.03.20

2022.04.30

2

薄其美

1997.12

本科

2022.03.20

2022.04.30

3

李嘉惠

1999.05

本科

2022.03.20

202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