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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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关于预备党员接收的公示

2022-06-23 15:24: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党支部考察和讨论,拟接收林妮娜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依据《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师党委〔2020〕37号)规定,现以予公示。

林妮娜,女,汉族,1993年4月出生,江西赣州人,心理学院研工办教务员。该同志于2020年5月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20年12月24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2年4月29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先后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党校培训,成绩合格。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共七天。欢迎广大老师、同学予以监督评议。如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