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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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关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2022-10-22 15:1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党员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董骅锋等8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0月29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2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1

董骅锋

2002.11

高中

心理学院团委文娱部副部长

2022.9.19

2022.10.21

2

林楚钰

2003.12

高中

文娱委员

2022.9.19

2022.10.21

3

关舒庭

2003.09

高中

调研委员

2022.9.19

2022.10.21

4

叶禹彤

2003.03

高中

级组织委员

2021.9.28

2022.10.21

5

周敏婷

2003.02

高中

2021.9.28

2022.10.21

6

李晓茵

2003.01

高中

学习委员

2021.9.27

2022.10.21

7

吴诗如

2002.12

高中

2021.9.27

2022.10.21

8

陈洁欣

2003.1

高中

体育委员

2021.11.28

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