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会 » 党建工作 »

党建工作

基础心理学与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研究生党支部 关于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2-10-31 15:14: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培养考察、民主推荐,党支部于2022年10月30日讨论确定,拟将华明玉、张雅等4名同志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民主程度和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现将上述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华明玉,女,汉族,1998年11月出生,江西省新余市人,现为学院2021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1年9月17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21年10月2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完成了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成绩合格,按时结业。

张雅,女,汉族,1997年1月出生,广东省河源市人,现为学院2021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1年9月17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21年10月2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完成了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成绩合格,按时结业。

包函,女,汉族,1998年11月出生,山东省烟台市人,现为学院2021级基础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1年9月12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21年10月2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完成了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成绩合格,按时结业。

符连英,女,汉族,1993年12月出生,广东省湛江市人,现为学院2021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1年9月17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21年10月2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完成了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成绩合格,按时结业。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