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会 » 党建工作 »

党建工作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2023-04-24 09:2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团支部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陈格玲,陈莹等10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 4月24日-2023年4月30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申请入党

时间

确定为积极

分子时间

1

王俊程

2004.02

大学本科

学生

2022/9/22

2023.4.22

2

詹佳瑜

2004.01

大学本科

学生

2022/9/22

2023.4.22

3

黄佳琳

2004.09

大学本科

学生

2022/9/28

2023.4.22

4

刘悦

2004.07

大学本科

学生

2022/9/25

2022.4.22

5

仲光恺

2004.09

大学本科

学生

2022/9/25

2022.4.22

6

陈格玲

2002.07

大学本科

组织委员,生活委员

2022/7/19

2023.4.22

7

陈莹

2003.08

大学本科

学生

2022/9/25

2023.4.22

8

孔咏诗

2004.03

大学本科

班学委

2022/9/19

2023.4.22

9

张愉

2003.12

大学本科

学生

2022/9/25

2023.4.22

10

李富宇

2004.07

大学本科

班文体委

2022/9/21

202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