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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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2023-04-25 09:24: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团支部推荐(如超过28岁,则为党员推荐,请选择填写)、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陈诗莹、冯逸轩等4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 4月25日-2023年5月1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申请入党

时间

确定为积极

分子时间

1

陈诗莹

20035

本科

21级应用心理学班文娱委员、心理学院学生党建与新闻中心新闻宣传部副部长

2022.09.19

202304.25

2

冯逸轩

200311

本科

心理学院团委学术部副部长

2021.11.29

202304.25

3

吴海妍

20034

本科

心理学院团委文娱部副部长、心理学院主持人队队长

2021.9.30

202304.25

4

张昊

20035

本科

心理学院团委学术部副部长

2021.9.28

2023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