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团支部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黄菲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 4月26日-2023年5月2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务 | 申请入党 时间 | 确定为积极 分子时间 |
1 | 黄菲 | 女 | 1999年1月 | 本科 | 无 | 2022年9月20日 | 2023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