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工会 » 党建工作 »

党建工作

博士第二党支部关于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2023-04-29 09:26: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培养考察、民主推荐,党支部于2023年4月28日讨论确定,拟将谢慕思同志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为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民主程度和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现将上述同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谢慕思,女,汉族,1995年10月出生,广东省省潮州市人,现为学院2021级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1年9月12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021年10月19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完成了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成绩合格,按时结业。

公示时间为2023年429日至55日,共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