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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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心理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2023-10-28 17:1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经团支部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张显莹、张薇等8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 10月29日-2023年11月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申请入党

时间

确定为积极

分子时间

1

张显莹

2004年8月

本科在读

校艺术团舞蹈队副队长

2022年9月21日

2023年10月28日

2

张薇

2003年10月

本科在读

校青红项目部副部长,心理学院辩论队副队长

2022年9月25日

2023年10月28日

3

罗慧敏

2003年11月

本科在读

2022年9月20日

2023年10月28日

4

杨紫玲

2004年6月

本科在读

心理学院团委实践部副部长、心研研实部副部长

2022年9月25日

2023年10月28日

5

袁鑫月

2003年2月

本科在读

心理学院团委实践部副部长

2022年9月26日

2023年10月28日

6

路绚月

2004年11月

本科在读

2022级心理学(师范)班学习委员,心理学院团委学术部副部长

2023年9月26日

2023年10月28日

7

曹韫晗

2002年12月

本科在读

2021年10月30日

2023年10月28日

8

李晓敏

2004年8月

本科在读

2022年9月20日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