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员推荐、支部大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将入党申请人曾宪卿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 10月29日-2023年11月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组织员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9日
附: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务 | 申请入党 时间 | 确定为积极 分子时间 |
1 | 曾宪卿 | 男 | 1993年8月 | 博士在读 | 无 | 2023年9月17日 | 2023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