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党支部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经考察和讨论,拟接收郝超、邹宏宇两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依据《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华师党委〔2020〕37号)规定,现以予公示。
郝超,女,汉族,1995年8月出生,山西省朔州市人,现为学院2020级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1年5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21年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0月28日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1月参加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邹宏宇,男,汉族,1998年3月出生,江西省吉安市人,现为学院2022级心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22年9月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22年10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3年10月28日确定为发展对象,2023年11月参加党校学习并顺利结业。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共七天。欢迎广大老师、同学予以监督评议。如有不同意见,需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党委如实反映。
联系人:林德丰 联系电话:020-85211073
联系地址:心理学院215办公室
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