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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第二监督执纪专项检查组 召开专项检查心理学院动员会

2024-03-25 11:07: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2024年3月22日下午,根据党委关于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学校第二监督执纪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心理学院动员会在心理学院520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巡察办公室副主任周新兰、专项检查组全体成员、心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全体教师出席会议。会议由心理学院党委书记刘冬梅主持,检查组组长申云同作动员讲话。

申云同传达了学校党委关于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监督执纪专项检查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明确学校党委对校内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的工作原则、任务和方式方法;要求严明纪律,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同时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高质量推进本次专项检查。

心理学院党委书记刘冬梅、院长何先友先后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刘冬梅表示,一定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新的重大命题,坚持严字当头、刀刃向内,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锤炼自己,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达到“以检促改,以改促建”的目的。何先友表示,一定贯彻学校监督执纪检查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正视问题,积极整改,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通过检查整改激发改革动力,为学院、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监督执纪专项检查组副组长王心旭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工作进行说明。

根据学校党委监督执纪专项检查工作统一部署,第二专项检查组3月21日开始驻点检查心理学院,开展为期25个工作日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期间,开通信访电话19875843336(上班时间段受理),在电梯旁设立第二监督执纪专项检查组意见箱。根据工作条例规定,专项检查组主要受理反映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检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不在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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